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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关于编制及报送2015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
日期: 2014-10-27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 334

校属各单位、部门:

    根据2015年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编制的布置要求,为切实做好学校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,现就申报2015年度学校日常经费预算有关事项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2015年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和原则

总体要求: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,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,严格控制支出,如实编报行政运行经费及“三公经费”预算。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财务预算编报工作,要求预算内容全面完整、测算依据充分、数字真实准确、报送及时有效,确保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。

二、编报说明

1、经费预算的编制原则上以处级为单位,书面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,请同时报送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。

2、各部门经费预算须按业务维持费和专项经费两类分别编制,请如实填写(附表1)部门业务维持经费预算表中的职工人数,各教学单位还需填写学生人数。

3、(附表2、3)专项经费申报表中尽可能详细说明经费预算依据和测算过程,由于表格的空间有限,在表格中不便对编制依据作出说明的可以另列附件说明。

4、需提交给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预算,请各部门于2014年11月10前把相关材料报给归口管理职能部门,以便各职能部门汇总后报送财务处。(如:教学设备购置费、教学设备维修等报设备处;教学低值易耗费、学生实习费等报教务处;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购置及经费预算报资产处,学生活动费报团委;房屋及校舍维修费等报后勤管理处,科研项目计划及经费预算报科技处)。

5、报送时间:2014年11月14前,请务必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交财务处计划财务科。

6、下载资料附表“2015预算申报表”包括:“部门业务维持经费预算申报表” 、“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”、“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”。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

    联 系 人:吴玲

    联系电话:8416089

财务处

2014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