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财务处关于开展个税汇算清缴服务的通知
各位老师:
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。截止5月28日我校有400多名教师还未进行个税汇算,请各部门的财务联络员通知老师们及时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,过期税务局不再受理汇算业务。考虑到部分老师不熟悉个税政策和个税APP操作方法,为了避免漏报、错报给老师造成损失,我处将专门设立服务点为还未汇算清缴的老师提供帮助和咨询,请有需要帮助的老师届时携带手机前往咨询。
云漫湖校区服务点:知雨楼一楼121办公室 联系电话:085188587148
时间:6月3-5日 9:00-16:30(中午不休)
北京路校区服务点:老药学楼(研究生院)一楼大堂
时间:6月6-7日 上午09:00-12:00
下午14:00-17:30
贵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
2024年5月29日